24
台灣域名投資之所以做不起來, 又多了一個原因!
Posted under 域名部落格在台灣當域名投資人可真是弱勢的一群,除了 TWNIC 將域名視為公共財不鼓勵投資之外
其所委託的域名爭議中心,對於一些常用字(字典上用字)被申請為域名也能給申請仲裁判給企業
真是讓小眾域名投資人完全處於弱勢!
今年八月政府又修法「商標法」第 62 條,將網域名稱列入商標法中保護之下
這等於是以後擁有商標就擁有域名
第 62 條 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一、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或以該著名商標
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
體或來源之標識,致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
二、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
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或服務
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這對台灣域名投資人來說,是個極為不利的法條
因為在還沒這條對於域名投資來說的惡法成立前
域名投資前輩Vincent Liao就有不少個案被判回給國外廠商或企業
Decathlon.tw http://vbb.twftp.org/showthread.php?t=13367
blizzard.tw http://vbb.twftp.org/showthread.php?t=12634
更多文章請見 http://vincent.tw
現在這款法條加註網域名稱後,我認為台灣的域名投資機會完全不利於域名投資人!
建議現在正要踏入域名投資市場的朋友,應該以中國市場或國際市場為考量
台灣的市場太小之外,也太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