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12
Posted under
域名部落格 
圖片來源 http://www.newgtldsite.com
ICANN 近年主推的 New gTLD 新後綴在今天起開放申請送件並至 4/12 截止,而 New gTLD 也就是在「.」右邊的結尾字元,也就是在網域名稱的第一層字元
以下面的域名為例,以往常見的可能是
apple.com
google.com.tw
但現在可以申請把 .com 及 .com.tw 取代為你想申請的字元
如 apple.apple 或 google.google 取代的就是「.」的右側是域名系統中第一層的後綴位置
不過要申請這樣的 New gTLD 新後綴的費用不便宜,你得花至少 18.5 萬美金的註冊費若沒有人跟你競爭可以直接獲得,若有二人以上送件同一域名將採競標方式價高者得,除此之外取得新後綴需要有註冊系統或委託的營運註冊系統,每年的費用約在 2.5 萬美金或 7.5 萬美金不等,除此之外也可以申請如「中文」或「日文」等各國語言的後綴,如「.台北」「.手機」…等。
日本企業 Canon 及 Hitachi 將分別申請「.canon」及「.hitachi」後綴,作為其品牌之後綴域名營運起點,而台灣企業若需申請 New gTLD 後綴,目前可代為送件、申請之 New gTLD 後綴的註冊商為網路中文。
站內延伸閱讀
http://域名家.com/92
http://域名家.com/167
http://域名家.com/794
站外延伸閱讀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55150/IssueID/20120112
http://www.bnext.com.tw/article/view/cid/145/id/21706
十二月
24
Posted under
域名部落格 ICANN 推廣的 New gTLD 即將開放申請,據得到的消息,台灣有意願申請的知名大企業不到五間,對國際市場來說台灣確實申請的數量的確少很多,不過如果有品牌保護意識的公司應該了解一下什麼是 New gTLD,打個比方來說也許以後有車主買 Luxgen 的汽車有機會可以取得一個 http://Im5888.Luxgen 這樣由 Luxgen 配給車主的品牌域名(Im5888可能是其掛牌車號),而且還可以將其開著 Luxgen 全台灣趴趴GO的紀錄做為其部落格內容,更可以把網址直接燒印在車身上來加強消費者的品牌忠誠
New gTLD 推廣影片
六月
22
Posted under
域名部落格 從 1997 年報導 Business.com 以美金 750 萬成交開始,台灣的媒體對域名的成交或是域名相關報導十之八九都會扯上網路蟑螂的話題,從沒有去好好分析什麼叫作網路蟑螂? 什麼叫做域名投資客?
最近 ICANN 在新加坡的會議上通過了 NEW gTLD 的申請核可案,這個話題早在前年九月參加網路中文第三屆域名研討會就曾聽聞 dot ASIA 喬副總裁跟與會貴賓分享過,事實上 ICANN 會議持續討論相關的議題及其申請方式,直到在這一次會議才確定並可能接下來將推出 IDN 國際化域名的 NEW gTLD 申請開放,除了申請費用是 18 萬 5 千美金起跳之外,若遇到二個同樣申請同一後綴的企業或個人就採競標方式取得,另外每年還有經營費用–若是申請單位沒有像域名註冊商這樣的機房與硬體 (ICANN 需審查),是可以委託像台灣網路中文這樣的註冊商代為經營您申請到的企業後綴,每年的費用是美金 7.5 萬,零零總總的費用不太可能是所謂的「網路蟑螂」的可以支付得起,就算國外靠域名年賺百萬美金的域名投資客也不太願意去投資,畢竟這是一個很難回本的投資,加上在報導中記者列舉了網路蟑螂會使用「microsoft.software」或「microsoft.computer」這樣的域名所以提醒企業需要去注意?! 事實上在提交 NEW gTLD 的計劃案中,ICANN 會要求你必須提出所謂的域名爭議處理辦法(UDRP, 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因為你是被當成一個註冊局去向 ICANN 申請這樣的新後綴所以得有公證、公開性的管理單位身份,所以會被要求制訂這樣的辦法,這樣的辦法就是在處理當域名被不當使用或連結時,域名註冊局所應該採取的處理規則。
個人還認為這樣的商標域名只有像 HP、IBM、Microsoft、Google、Facebook 這樣的大企業才玩得起,台灣有經濟能力申請的公司當然有,但我其實對於他們會不會申請感到懷疑,台灣企業對域名一向不重視而且老是受到媒體把域名與網路蟑螂掛勾的壞印象,所以對於域名品牌的行銷與保護始終是消極與被動的;如果今天買 apple 產品的愛用者可以同時免費獲贈一個來自 .apple 的域名,並讓使用者在自己的名片上這樣使用
website– http://wesker.apple
Email– mail@wesker.apple
這樣品牌域名運用才能將其顧客忠誠度及品牌深耕做到最大化,我剛剛說過這是一個很難回本的成本 (因為你開放註冊域名所賺的錢不夠支付每年的營業費用),但如果這些知名品牌願意把它當成一個品牌行銷廣告費用,一直透過對其品牌具有最高忠誠度的人交換名片將這樣的域名品牌傳遞出去,將造成黑洞式的品牌吸引法則,這樣的行銷費用就會是值得花的(非營利) 但前提是這間企業必須擁有自己的企業魅力,如 apple, fackbook ,放眼台灣目前應該只有 HTC 可以做得到吧!
至於這樣的後綴會不會取代 .com? 事實上個人認為並不可能,頂多這樣的域名只會去凸顯品牌的行銷與特色,「.com 為王」也是因應越來越多的後綴出現所出現的一個法則,喔! 還是希望台灣記者能對域名有更專業的認識,不是遇到域名的議題就拿來跟網路蟑螂扯在一起,域名投資跟域名行銷還有更正向的使用與應用! 加油!
九月
30
Posted under
域名部落格 
2009.09.25 網路中文舉辦了第三屆域名研討會
早上九點半準時報到的我,進了會場幾乎己經七、八成位置被坐滿
我便幫晚到的 IDNer 兄一起佔在中間倒數二排的二個座位
其他會場能看到的只有 Whosee 前輩,其他的 Domainer 要嘛不是沒來不然就是不認得

第二個會議內容為「域名與商標:爭議案例討探」主講人為林發立律師
在律師提到台灣的二個域名爭議處理機構科法中心與台北市律師公會
對於爭議域名經裁決後,取消爭議域名或判移轉給提訴人的機率在這二個單位都不謀而合的接近六成時
便有一個與會人士忍不住舉手發問「請問這六成有多少是檯面下被網路蟑螂給賺了一筆而其中「爭議域名處理辦法第五條」提及
一、 網域名稱與申訴人之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他標識相同或近似而產生混淆者。
二、 註冊人就其網域名稱無權利或正當利益。
三、 註冊人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
所謂的惡意是要如何舉證,我要怎樣如何證明這些網路蟑螂是惡意註冊?!
在林律師簡單的用其他民法或刑法用其他客觀事證來證明當事人是不是惡意及重新解釋上述個案都是經由爭議處理單位直接判給提訴人 (啊你是沒有仔細聽喔!?) 後
Whosee 大大也舉手不客氣的站起來反擊「我想請問這位先生,什麼叫做網路蟑螂?」「你有什麼資格說別人是蟑螂」「蟑螂蟑螂是很難聽的名字」「這邊有多少投資人,這樣說別人實在很沒有禮貌」
我猜這位人士如果不是真的遇到網路蟑螂不然就是搞不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簡單的說網路螂螂就是搶註別人的商標,如「Google」「Yahoo」「IBM」這種非「常用字」的商標註冊商便等苦主高價來買,它的行為就是網路蟑螂。什麼叫域名投資客?! 比如我註冊了 ok.com.tw 或 手機.tw 這種常用的關鍵字,不能因為你的名字叫白目手機行,就來說我是網路蟑螂搶了你的「手機.tw」。 最好在指責別人是網路蟑螂前,能分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不然只會徒生誤會。
而林律師在接下來的例子,舉到去年底因被李嘉誠的长江實業提訴的「长江.com」判給了长江實業,但事實上在今年的四至六月間又被判回給原擁有者,不過林律師可能沒有追蹤這件事的後續相關,所以我試著舉手報告但他因為低著頭看簡報,我在會後去跟他交換了名片並告知此事。
律師說這個個案他也覺得有點不是很合理,因為长江實業不能因為有长江就要強硬取得长江.com,而且长江是大陸河川名屬於常用字更證明了,商標並不是凌駕網域名稱之上,尤其分不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跟域名投資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它的定義。

在下午第一個主講人–Dot Asia 喬敬副總裁主講的題目是「New gTLD 發放之影響– IDN 篇」
喬副總裁提到了 New gTLD 未來可能對企業之影響,他在一開場便舉了福特汽車創辦人在 1900 年創業時說的話「我當時問我的客戶需要怎樣的汽車,他們回答我我只需要一匹跑得快的馬就好了」可見福特長遠的眼光在後來汽車市場的成功
現在要開放的 New gTLD 其實其主要訴求的申請對象亦就是企業或團體,他們可以申請如 「dot ACER」「dot ASUS」「dot HTC」這樣的後綴
他舉出,就目前的市場動態知名的 Audi 汽車己在進行申請 「dot Audi」的後綴,以後 Audi 的車主可能會有一個屬於他自己的 Domain name, 如 http://5168.audi 而喬副總裁說這很有可能是未來判別一個企業是否具有國際市場與國際觀的一個指標性參考。

為何如此說?! 因為其商標性明確又能提供其客戶具有顧客忠誠度與向心力的品牌延伸服務,尤其是針對該品牌愛好者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而其後綴之申請在初審送件時第一年的經費就可能約要百萬美金,如果你申請的後綴例 dot Apple, 除了 Mac 外還有另一個農夫跟另一家賣蘋果汁的公司同時提出申請,那便要進行協商評估這筆錢從二千美金或是十二萬二千美金不等,若是評估仍無決定該後綴應該給誰申請那便進入拍賣程序,以價高者取得,所以這百萬美金只是第一年的起跳金額。其後每年還需約繳交二萬五或七萬五(若你的註冊系統外包給像網路中文這樣的註冊商來做一年約五萬美金),所以這並不是一般人可以申請的新域名服務。
該主題結束,喬副總裁因為隔天還要進行網路青年運動會 BOF 欲先行離開,所以我跟 IDNer 兄還有網路中文杜副執行長一起拍了張照留念

++詹宏志.tw++
身為 IDNer 之一的我,會場一隅發現這張立牌,個人覺得找詹宏志來代言真的很不錯
不過希望他能用得久一點,不要像前次找來的代言人送給了他們一年後就掉出來又不用

++dot ME++
會場一直播放的影片中,其中 dot me 走得是可愛風還有送與會場 dot me 小小貼紙,超可愛啊!
會議二天之後,slobgame 大大在我的隨口建議下註冊了 slobga.me 當自己的網站新域名

++seesawgame++
在喬敬演講完後,我跟研討會立牌拍了張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