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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域名家.com &#187; New gTLD</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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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讓你穩操勝算的關鍵字廣告 － 中文域名</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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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9 第三屆域名研討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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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9 Sep 2009 16:48:5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域名部落格]]></category>
		<category><![CDATA[域名研討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域名與商標]]></category>
		<category><![CDATA[喬敬]]></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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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IDN 域名]]></category>
		<category><![CDATA[New gTLD]]></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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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9.09.25 網路中文舉辦了第三屆域名研討會 早上九點半準時報到的我，進了會場幾乎己經七、八成位置被坐滿 我便幫晚到的 IDNer 兄一起佔在中間倒數二排的二個座位 其他會場能看到的只有 Whosee 前輩，其他的 Domainer 要嘛不是沒來不然就是不認得 第二個會議內容為「域名與商標:爭議案例討探」主講人為林發立律師 在律師提到台灣的二個域名爭議處理機構科法中心與台北市律師公會 對於爭議域名經裁決後，取消爭議域名或判移轉給提訴人的機率在這二個單位都不謀而合的接近六成時 便有一個與會人士忍不住舉手發問「請問這六成有多少是檯面下被網路蟑螂給賺了一筆而其中「爭議域名處理辦法第五條」提及 一、 網域名稱與申訴人之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他標識相同或近似而產生混淆者。 二、 註冊人就其網域名稱無權利或正當利益。 三、 註冊人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 所謂的惡意是要如何舉證，我要怎樣如何證明這些網路蟑螂是惡意註冊?! 在林律師簡單的用其他民法或刑法用其他客觀事證來證明當事人是不是惡意及重新解釋上述個案都是經由爭議處理單位直接判給提訴人 (啊你是沒有仔細聽喔!?) 後 Whosee 大大也舉手不客氣的站起來反擊「我想請問這位先生，什麼叫做網路蟑螂?」「你有什麼資格說別人是蟑螂」「蟑螂蟑螂是很難聽的名字」「這邊有多少投資人，這樣說別人實在很沒有禮貌」 我猜這位人士如果不是真的遇到網路蟑螂不然就是搞不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簡單的說網路螂螂就是搶註別人的商標，如「Google」「Yahoo」「IBM」這種非「常用字」的商標註冊商便等苦主高價來買，它的行為就是網路蟑螂。什麼叫域名投資客?! 比如我註冊了 ok.com.tw 或 手機.tw 這種常用的關鍵字，不能因為你的名字叫白目手機行，就來說我是網路蟑螂搶了你的「手機.tw」。 最好在指責別人是網路蟑螂前，能分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不然只會徒生誤會。 而林律師在接下來的例子，舉到去年底因被李嘉誠的长江實業提訴的「长江.com」判給了长江實業，但事實上在今年的四至六月間又被判回給原擁有者，不過林律師可能沒有追蹤這件事的後續相關，所以我試著舉手報告但他因為低著頭看簡報，我在會後去跟他交換了名片並告知此事。 律師說這個個案他也覺得有點不是很合理，因為长江實業不能因為有长江就要強硬取得长江.com，而且长江是大陸河川名屬於常用字更證明了，商標並不是凌駕網域名稱之上，尤其分不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跟域名投資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它的定義。 在下午第一個主講人&#8211;Dot Asia 喬敬副總裁主講的題目是「New gTLD 發放之影響&#8211; IDN 篇」 喬副總裁提到了 New gTLD 未來可能對企業之影響，他在一開場便舉了福特汽車創辦人在 1900 年創業時說的話「我當時問我的客戶需要怎樣的汽車，他們回答我我只需要一匹跑得快的馬就好了」可見福特長遠的眼光在後來汽車市場的成功 現在要開放的 New gTLD 其實其主要訴求的申請對象亦就是企業或團體，他們可以申請如 「dot ACER」「do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7" title="2009 第三屆域名研討會由網路中文舉辦"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0021.JPG" alt="2009 第三屆域名研討會由網路中文舉辦" width="489" height="367" /></p>
<p>2009.09.25 網路中文舉辦了第三屆域名研討會<br />
早上九點半準時報到的我，進了會場幾乎己經七、八成位置被坐滿<br />
我便幫晚到的 IDNer 兄一起佔在中間倒數二排的二個座位<br />
其他會場能看到的只有 Whosee 前輩，其他的 Domainer 要嘛不是沒來不然就是不認得</p>
<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4" title="域名與商標--爭議案例探討 林發立律師主講"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0002.JPG" alt="域名與商標--爭議案例探討 林發立律師主講" width="489" height="367" /></p>
<p>第二個會議內容為「域名與商標:爭議案例討探」主講人為林發立律師<br />
在律師提到台灣的二個域名爭議處理機構科法中心與台北市律師公會<br />
對於爭議域名經裁決後，取消爭議域名或判移轉給提訴人的機率在這二個單位都不謀而合的接近六成時<br />
便有一個與會人士忍不住舉手發問「請問這六成有多少是檯面下被網路蟑螂給賺了一筆而其中「爭議域名處理辦法第五條」提及</p>
<blockquote><p>一、 網域名稱與申訴人之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他標識相同或近似而產生混淆者。<br />
二、 註冊人就其網域名稱無權利或正當利益。<br />
三、 註冊人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p></blockquote>
<p>所謂的惡意是要如何舉證，我要怎樣如何證明這些網路蟑螂是惡意註冊?!</p>
<p>在林律師簡單的用其他民法或刑法用其他客觀事證來證明當事人是不是惡意及重新解釋上述個案都是經由爭議處理單位直接判給提訴人 (啊你是沒有仔細聽喔!?) 後</p>
<p>Whosee 大大也舉手不客氣的站起來反擊「我想請問這位先生，什麼叫做網路蟑螂?」「你有什麼資格說別人是蟑螂」「蟑螂蟑螂是很難聽的名字」「這邊有多少投資人，這樣說別人實在很沒有禮貌」</p>
<p>我猜這位人士如果不是真的遇到網路蟑螂不然就是搞不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簡單的說網路螂螂就是搶註別人的商標，如「Google」「Yahoo」「IBM」這種非「常用字」的商標註冊商便等苦主高價來買，它的行為就是網路蟑螂。什麼叫域名投資客?! 比如我註冊了 ok.com.tw 或 手機.tw 這種常用的關鍵字，不能因為你的名字叫白目手機行，就來說我是網路蟑螂搶了你的「手機.tw」。 最好在指責別人是網路蟑螂前，能分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不然只會徒生誤會。</p>
<p>而林律師在接下來的例子，舉到去年底因被李嘉誠的长江實業提訴的「长江.com」判給了长江實業，但事實上在今年的四至六月間又被判回給原擁有者，不過林律師可能沒有追蹤這件事的後續相關，所以我試著舉手報告但他因為低著頭看簡報，我在會後去跟他交換了名片並告知此事。</p>
<p>律師說這個個案他也覺得有點不是很合理，因為长江實業不能因為有长江就要強硬取得长江.com，而且长江是大陸河川名屬於常用字更證明了，商標並不是凌駕網域名稱之上，尤其分不清楚什麼叫網路蟑螂跟域名投資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它的定義。</p>
<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5" title="Dot Asia 喬副總裁主講「New gTLD 開放之影響--IDN篇」"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0007.JPG" alt="Dot Asia 喬副總裁主講「New gTLD 開放之影響--IDN篇」" width="367" height="489" /></p>
<p>在下午第一個主講人&#8211;Dot Asia 喬敬副總裁主講的題目是「New gTLD 發放之影響&#8211; IDN 篇」<br />
喬副總裁提到了 New gTLD 未來可能對企業之影響，他在一開場便舉了福特汽車創辦人在 1900 年創業時說的話「我當時問我的客戶需要怎樣的汽車，他們回答我我只需要一匹跑得快的馬就好了」可見福特長遠的眼光在後來汽車市場的成功</p>
<p>現在要開放的 New gTLD 其實其主要訴求的申請對象亦就是企業或團體，他們可以申請如 「dot ACER」「dot ASUS」「dot HTC」這樣的後綴<br />
他舉出，就目前的市場動態知名的 Audi 汽車己在進行申請 「dot Audi」的後綴，以後 Audi 的車主可能會有一個屬於他自己的 Domain name, 如 http://5168.audi 而喬副總裁說這很有可能是未來判別一個企業是否具有國際市場與國際觀的一個指標性參考。</p>
<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6" title="Dot Asia 喬副總裁"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0011.JPG" alt="Dot Asia 喬副總裁" width="489" height="367" /></p>
<p>為何如此說?! 因為其商標性明確又能提供其客戶具有顧客忠誠度與向心力的品牌延伸服務，尤其是針對該品牌愛好者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而其後綴之申請在初審送件時第一年的經費就可能約要百萬美金，如果你申請的後綴例 dot Apple, 除了 Mac 外還有另一個農夫跟另一家賣蘋果汁的公司同時提出申請，那便要進行協商評估這筆錢從二千美金或是十二萬二千美金不等，若是評估仍無決定該後綴應該給誰申請那便進入拍賣程序，以價高者取得，所以這百萬美金只是第一年的起跳金額。其後每年還需約繳交二萬五或七萬五(若你的註冊系統外包給像網路中文這樣的註冊商來做一年約五萬美金)，所以這並不是一般人可以申請的新域名服務。</p>
<p>該主題結束，喬副總裁因為隔天還要進行網路青年運動會 BOF 欲先行離開，所以我跟 IDNer 兄還有網路中文杜副執行長一起拍了張照留念</p>
<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8" title="會後與喬副總裁、網路中文杜副執行長拍照留念"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vickychaioseesawgameidner.jpg" alt="會後與喬副總裁、網路中文杜副執行長拍照留念" width="717" height="487" /></p>
<p>++詹宏志.tw++<br />
身為 IDNer 之一的我，會場一隅發現這張立牌，個人覺得找詹宏志來代言真的很不錯<br />
不過希望他能用得久一點，不要像前次找來的代言人送給了他們一年後就掉出來又不用<br />
<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9" title="詹宏志.tw"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0005.JPG" alt="詹宏志.tw" width="366" height="442" /></p>
<p>++dot ME++<br />
會場一直播放的影片中，其中 dot me 走得是可愛風還有送與會場 dot me 小小貼紙，超可愛啊!<br />
會議二天之後，slobgame 大大在我的隨口建議下註冊了 slobga.me 當自己的網站新域名</p>
<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90" title="dot ME 宣傳立牌"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0006.JPG" alt="dot ME 宣傳立牌" width="367" height="489" /></p>
<p>++seesawgame++<br />
在喬敬演講完後，我跟研討會立牌拍了張照片</p>
<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91" title="seesawgame" src="http://xn--eqrt2gk4d.com/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0017.JPG" alt="seesawgame" width="367" height="48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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